2020年,国家相关部门出行了农村宅基地买卖的新政策,这项政策出行以后,关于宅基地的买卖就不似从前那样简单容易了,同时,这项政策也让宅基地的买卖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就这一点来说,这项政策其实是对宅基地买卖很有利的,其实,即便是新政策出台也没关系,只要认真遵守政策中所要求的,还是很easy的。
在这里小编要强调一下,所谓的农村宅基地买卖其实是农村宅基地转让,根据现有的法律条规来说,是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进行买卖的,只有在满足相关条件后,才能进行转让,具体条件如下:
1、宅基地转让对象需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
(1)农村宅基地是归属该村集体所有的,不是该村村民私有的,所以是不能进行非法买卖的,就算是要进行转让,转让的双方也要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 城市户口和外村人员是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这样也是为了很好的管理该村集体的土地,保证该村集体的土地不出现流失的情况。
2、宅基地转让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1)宅基地转让双方需在宅基地转让后,都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2)以前农村土地的使用是非常的不规范的,在各种原因的影响下,现在部分地区也存在不少一户多宅的情况,要是进行宅基地的转让,也得保证自己转让后也有宅基地进行使用,而且还需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 既然存在一户多宅的情况,那也会存在不少人没有宅基地和住房的情况,所以想要获取农村宅基地的农户需要满足这一条件才行,而且获取转让的宅基地后,也还是要满足一户一宅的制度。
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
:
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
《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
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
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