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即将要离职的员工,公司理应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第一时间结算工资,然而国内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在固定时间段发放工资,于是,很多即将离职的员工,并不能第一时间拿到工资,情况差一点的,甚至会遇到拿工资难于上青天的现象。
虽然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有明确规定,当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当下一次结清员工的工资。然而如今还是有很多单位知法犯法,明目张胆的拖欠或者克扣离职员工的工资。
员工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实际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是法律赋予所有员工的法定权利,所以只要我们付出了实际的劳动,那么在辞职的时候,就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如果碰到公司不发工资的情况,我们首先要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公司拖欠我们工资的一个证据,最常见的就是公司出具的欠条、打卡记录又或者是工资转账记录等等,而证明劳动关系最好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
记住了,即便员工没有履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辞职的义务,公司也不能以“未交接工作”为由克扣我们的工资,当然,前提是我们的擅自离职没有真正的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离职员工工资发放的正确姿势。
第一,《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在员工离职时,企业应该给员工一次性结清工资。
按照理论,公司在员工离职当日就应当把工资结算清楚,这对企业是风险最小的。但考虑到公司和员工的实际情况,也可以依据企业既定的工资发放制度和当地的具体规定,决定工资结算的时间。当然,为避免纠纷的发生,最好事先与员工充分协商,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