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临时工啊,我们应该都能够想到,就是那些临时的工作者,如果他们在一家工作,突然想走,却没有辞职。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可能有的人感觉没有什么。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临时工,如果不辞职直接走人的后果吧!如果你是这些临时工的一员的话,快来看看你有没有这样的行为吧!
一、案例分析:张小姐是北京某互联网公司的运营编辑,去年与该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春节过后,因该公司效益不好,于是提出离职,经过多次挽留无效要求其办理辞职手续,交接工作。但是张小姐怕影响自己找工作,第二天姐没有来上班。人事发邮件要求其交接一下工作、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以违反公司规定,对于其对公司的影响在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扣除一部分作为惩罚!对此你怎么看?
二、解除劳动关系,履行法定程序是必须的解除劳动关系,履行法定程序是必须的。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后,不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未办结劳动关系,对于为此提起的劳动争议的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有限的责任。
三、离职手续的重要性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有两种主要形式:口头辞职和书面辞职,用人单位要注意区别对待和处理。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完善自身关于劳动关系解除的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学会使用《劳动合同法》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出具解除证明,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这些对于劳动者本身在就职都是十分重要的程序,想要跳槽的员工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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